复试等通知(系列十五篇)。
复试等通知 篇1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选人用人。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桂组通字〔20xx〕40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机构改革我办成立后,在机构组建之初,我办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从着力搭建一个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朝气蓬勃的行政机关为切入点,共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2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办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职工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未出现超数配备和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学习认识,领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精神实质
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一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暂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到学深、学透、学扎实,并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开展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组织科级干部深入学,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和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的强化学习,特别是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工干部工作制度作为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个人素质的必修课,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用结合。三是组织各级干部集中学,重点对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我市《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兰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结合我办机构新组建成立的实际,办党组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办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兰州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干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办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选准用好人。
(三)严行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结合部门新成立的实际,班子成员就调配干部、组建内设机构等工作进行了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调配干部方面明确调配干部的身份、专业知识、业务水平要符合金融部门工作实际;在组建内设机构中明确各处室职责,统筹考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任职时间和职务,做到科学选人用人。目前,我办推荐提拔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及干部2名,推荐提拔过程按照《条例》规定及市委组织部要求的各项程序进行。
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办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办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机构新设,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调配任用仍占主导地位。二是目前因机构新设立不久,我办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竞岗和轮岗。三是组织人事干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健全考录、竞岗等人员选拔任用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机关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原则开展轮岗。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要官等不正之风。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伍自身建设。
复试等通知 篇2
1、特种作业必须按照公司及车间规定取得相关票证方可开工,对未取得相关票证作业者根据公司制度及车间考核细则考核处罚。
2、车间编制安全技术规程,发放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并执行。
3、并建立特种作业的机具档案、台帐,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台帐。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要求:
(1)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作业时必须持证,并自觉接受生产调度中心、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3)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守作业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作业。
(4)必须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认真进行维护保养,发生故障,影响安全作业或发生险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车间和有关部门。
(5)必须努力学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制止违章作业。
(7)根据公司规定离开特殊作业岗位达到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经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单位有权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4)经过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6、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其所在单位应该给予表彰奖励。
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等其他规定严格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复试等通知 篇3
(一)必须有专人每天对外委人员进出场情况进行检查登记。
1.对于外派人员首次进入风电场的情况,风电场将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审查,以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资质、持有有效的证照,并且安排了足够的安全监管人员。在经过培训并且通过考试后,这些人员将被登记记录下来。
2.外委人员完成首次入场手续后,风电场应指派专人(值班员)负责对每日进入生产检修现场的人员进行核查,并记录在工作日志中。对于在升压站内居住的人员,可以不必进行登记;然而,对于思达公司的风机维护单位以及涉及检修技改等临时项目的施工队伍人员,每天都需要进行核查并记录登记。
3.为了确保风电场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我们应该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和登记各种人员变更和离场情况。首先,每周我们需要对长期外委队伍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进行检查登记,以确保他们的身份和岗位信息准确无误。同时,我们还需要记录他们的变更和离场情况,以便及时掌握人员动态。其次,每天我们也需要对检修技改等临时性项目的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并对其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同样地,我们需要记录他们的变更和离场情况,以便及时了解队伍的组成和变动情况。如果检查人员发现外委队伍存在人员变更或者离场情况,应立即向风电场负责人汇报。这样可以确保风电场管理层及时了解到人员变动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通过以上的管理措施和流程,我们可以有效地监控和管理风电场的外委队伍和施工队伍,确保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从而提升风电场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
(二)必须专人在作业前对所有当日已办理作业票进行全面审核。
1.工作票的管理要求班组长、风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和规程对工作票的填写及现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他们还需要根据员工人身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工作规定,审核工作票,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尝试利用信息化手段来完成全面审批流程。
2.风电场安排专人(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检修技改工程项目三措两案是否落实。
3.安全管理部每月对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票所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面且有效,是否存在代签现象,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是否符合作业要求等。
(三)必须有专人在每个作业现场负责全过程监控。
1.风电场安排专人(风场检修班人员)对作业现场实行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外委队伍班前会、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预控措施,是否落实起重、动火、高空、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专项安全措施,检查是否超范围作业、违章作业、擅自变更作业方案和作业人员等。
2.风电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此每周进行专项检查。
(四)必须有专人每周对人身安全风险分析预控本填写情况全面检查。
1.风电场每周安排专人(安全管理人员)对风险预控本填写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工作组全部成员在进入现场前是否填写风险预控本,工作负责人在填写工作票前或进入现场前是否组织工作组成员召开风险预控分析会并听取分析意见,班组长是否在作业组成员进入现场前对风险预控分析会召开及措施完善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安生部每月安排专人对风险预控本填写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通报。
3.公司分管领导每周进行抽查。
(五)必须有专人每周对全部外委人员进行安全 教育 培训。
1.针对新加入公司的长期外包员工,公司决定将其纳入公司的统一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系中。这项管理体系由安全生产部、风电场和外包团队共同负责,负责为新员工提供三级培训。同时,这些员工还将参加风电场组织的每周班组安全活动,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其中,安全活动内容将至少每两周包括一次特种作业(例如高空作业、电工等)的专项安全教育。
2.针对检修技改等临时项目外委队伍,由风场安排专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并每周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3.安生部在每月的例行检查中对外委单位的培训、安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六)必须有专人每周对外委队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长期外委队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情况,由风电场每周安排专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并建立台账。
2.各类外委队伍人员在作业前,应将作业班成员劳动保护用品查验、配备写入工作票,作为安全措施之一,由风电场安排人员(检修班人员)在每次作业前,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检查作业班成员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配置使用。
3.安生部是负责在外委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的技术条款。
(七)必须有专人每周对外委队伍使用的工器具进行检查。
1.长期外委队伍工器具,由风电场每周安排专人(安全管理人员或检修班负责人)进行检查,做到百分之百检查,百分之百建立台帐,对不合格的杜绝进厂。
2.各类外委队伍人员在作业前,应将作业需使用的工器具查验写入工作票,作为安全措施这一,由风电场安排专人(检修班人员)在每次作业前,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核查拟使用工器具是否符合要求。
3.安生部负责每月对工器具、特种设备的`规范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必须有专人每月对外委队伍班组应急管理进行检查。
1.公司已经将长期外包的员工团队纳入了公司的应急管理体系,并要求他们参加由风电场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应急演练。
2.安生部负责修订外委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外委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要求,风电场负责落实,增加其在应急预案、月度演练计划及方案编制等方面的参与度。
3.安生部每月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检查 评价 通报。
(九)必须有专人每天对外委项目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1.基建项目部和风电场安排了专门的人员(即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所负责的监理单位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记录。
2.规建部、安生部每月对分管范围内项目监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评价、通报考核。
(十)必须把外委队伍按照电厂二级单位进行管理。
1.按公司班组建设标准,同步开展好外委队伍的班组建设工作。
2.公司举行的各级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外聘人员参与,其中外聘队伍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分管领导每周结合公司例会听取外聘队伍的安全生产报告。
3.公司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每两周参加一次风电场安全活动。
4.安全环保部负责根据公司合同条款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对外委队伍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完善外委队伍考核机制,将其纳入公司的月度和年度考核体系中。
复试等通知 篇4
一、引言
近年来,我校在选人用人工作上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致力于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本报告旨在总结我校近年来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二、主要做法
1.明确选人用人标准:我校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优秀人才。
2.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我校制定了完善的选人用人制度,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教职工招聘管理办法等,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我校积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加盟。
4.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我校建立了选人用人监督机制,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取得的成效
1.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通过选拔任用一批优秀的干部,我校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2.提高了教职工队伍素质:通过招聘引进了一批高素质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我校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显著提升。
3.增强了学校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了学校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存在的不足
1.选人用人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化:尽管我校在选人用人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如个别岗位的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等。
2.人才引进力度还需加大:随着学校的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我校在人才引进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我校将继续完善选人用人制度,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我校将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我校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校园招聘、社会招聘、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盟。
复试等通知 篇5
一、人员任免、录用及编制规定
1、副校长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学校董事会议讨论通过,董事长审批。
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分管副校长提名,校长审批,报董事会。
3、一般员工的聘任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学校办公室及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4、教学人员的聘任由学科组长提议,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5、各部门阶段性编制定额由部门、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会议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核定,由校长审批。
二、招聘管理
1、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全面考核(包括初试、笔试、操作试〈试讲〉、复试等)、择优录用。
(2)招聘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用人部门协助进行。
2、招聘形式
(1)公开招聘:现场招聘会、网络招聘、报刊媒体等。
(2)渠道引荐。
3、招聘条件
(1)教职员工招聘条件
a、文化程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之不同要求,按不同标准进行招聘。
b、年龄:年轻化与成熟化(专业成熟与社会阅历丰富)相结合确定。
c、健康状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缺陷,无不良嗜好。
d、有相当的业务能力及潜质。
e、履历清楚真实。
f、凡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录用:未满18岁;有刑事记录;曾被学校违纪辞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教师招聘条件
a、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b、取得教师资格证
c、身体健康
d、由科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聘应届师范生或具备各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及具体条件。
4、招聘程序
(1)用人部门(科组)提出需求申请——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
(2)学校办公室拟订招聘形式,报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批准。
(3)学校办公室进行人事资料筛选、登记,将符合基本条件的资料分发用人部门(科组)。
(4)用人部门(科组)将拟初试名单交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需要笔试的由用人部门拟定试卷并建立专业题库。
(5)初试时,应聘人员填写《职位申请表》。应聘教师试教,需提交一份教案、试讲一节或进行一段说课、讲一段班会课,介绍可开设的课外活动项目等。
(6)用人部门(科组)于面试后,填写《面试评鉴表》或《应聘教师评价表》,并将综合意见及时反馈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负责审核。
(7)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档案单位的关系证明及前任单位的推荐信或离职证明等。
(8)初试合格者的`应聘者资料报分管副校长同意后,拟定时间通知应聘者复试或直接将人事资料提交校长审批。
5、通知程序
(1)经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通知合格者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应聘者出具健康合格证明后,如符合要求则由学校办公室发出入职通知。
(3)“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山二路58号)”为指定体检医院。体验项目为“入职体检”,另加心电图与乙肝两对半。
三、试用期规定
1、入职程序:见《新员工入职工作程序》
2、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个学年以上。
3、试用期限:6个月(一个学期)。
4、试用期工作评估
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用人部门须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并于《转正申请表》上填写意见。
5、提前转正:对表现特别突出者,可提前转正。程序:用人部门(科组)提议——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
6、终止试用
(1)试用期内,试用人员的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学校说明原因可以提出终止试用关系;试用人员也可向学校提出试用关系。
(2)试用人员提出终止试用关系的程序:
试用人员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用人部门同意————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3)学校提出终止试用关系的程序:
用人部门书面申请——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提前一周通知试用人员——试用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离职手续:
离职人员填写《离职员工移交核对表》,按规定时间办理工作(如文件、资料、学生情况等)、财产(电脑、电话、借支等)、物品(计算器等办公文具)的移交,最后经学校办公室通知,在财务部进行工资结算。
四、转正规定
1、转正申请程序:
试用期满前一周,试用人员提交《转正申请表》——科组意见———级组意见———部门意见———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
2、转正手续的办理
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组长、年级长及相关主管填写意见,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办理转正手续,进行薪资调整。
五、人事变更
1、部门、职位调动
(1)以工作需要为主,兼个人实际要求。
(2)办理程序:本人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变更通知书》——所在部门、接收部门意见——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
2、升、免职
部门(科组)填写《人事变更通知书》——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批示——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办公室发出任免通知
3、劳动关系解除(终止)
(1)员工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a、所有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与工作任务。
b、程序:
本人提交辞职申请——部门意见(科组/年级组)——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学校办公室发出离职通知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a、学校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处理。
b、程序
部门意见——学校办公室审核——分管副校长同意——校长审批——学校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手续——学校办公室发出离职文件
(3)离职手续:
员工接到批准离职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工作移交、财产物品移交等有关手续,并填写《离职员工移交核对表》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完毕手续后,发给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按期办理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学校将保留追述权。
4、续聘
(1)聘用期满,若学校和员工双方均无异议,则可签订续聘合同。
(2)员工提出不再续聘的,须提前三个月提交申请,按照辞职程序办理。
(3)学校提出不再续聘的,由学校办公室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六、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劳动合同解除
1、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申请,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日提出申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达不要单位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
②违反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③遭到投诉,影响学校声誉;
④违反教学管理要求,造成工作失误,影响教学效果;
⑤违反学校其他相关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5)采取欺诈手段,提供虚假证明(包括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体检报告等)经查明的。
(6)违反计划生育者(包括未婚先孕、违规超生的),并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7)制造、传播谣言,损害同事关系,影响工作秩序的。
(8)上班时间有玩电脑游戏、炒股票等行为,影响工作秩序,第一次发现警告并给予处罚,再次发现加重处罚,直至做违纪处理。
(9)无论任何原因被公安、司法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或行政拘留的。
(二)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复试等通知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部门负责,或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六条管理规划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合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各业务部门合同经办人的培训;
3、参与公司对外订立重大合同的谈判;
4、参与标书评审和合同评审;
5、对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进行审查把关;
6、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8、负责公司合同台账、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9、协调单位内部和外部合同关系,对合同纠纷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10、合同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是合同财务监督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从财务角度审查和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注重在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
2、负责发票的审查、签收、签发。核对发票金额和合同金额、发票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合同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不完备的,拒绝付款;
3、负责按合同结算条款收、付款;
第八条其他相关单位的职责:
1、申购单位负责向管理部门提供本单位所需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时间要求等;需要进行工程建筑施工的单位,负责向主管部门提供包括维修、改造、新建、扩建工程建设的需求报告;
2、质量验收小组负责对购进机器设备、材料、燃料等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验收单位负责对验收合格的机器设备、材料、燃料等办理入库手续;
4、配合管理规划部进行重大合同审查或评审,并签署审查或评审意见;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订立合同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十条合同订立的程序
1、顾客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资信审查—→接受要约邀请—→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2、我方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对方资信情况审核—→要约邀请—→要约信息反馈—→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3、通过招标订立合同的程序
市场调查—→标书制作、发放—→接收投标—→评审—→定标—→订立合同—→审查—→批准—→签章。
4、设备、材料、物资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
计划准备—→考察小组对标的咨询(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资信审查—→技术或商务谈判—→草拟合同文本—→审查—→批准—→签章。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住所、法人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开户银行及账号;
2、标的或标的物(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适用规范、质量标准和检测方式等;
4、价款或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8、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9、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款。
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合格、标的明确、手续完备;
2、条款齐全、意思表示真实;
3、文字清晰、语言规范;
4、无矛盾条款、无空白条款。
5、数据电文合同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有可靠的方法保证信息自首次以最终形式生成并保持完整性,同时可以将信息展示。
6、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与该项业务最相关的部门或该项业务最相关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四章合同的审查
第十三条合同订立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审查对方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内容包括:
1、社会信誉(近三年是否有重大违约,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等)和履约能力(如生产能力、支付能力、运输能力等);
2、审查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
3、核实对方的资产(资金)证明;
4、审查合同对方的资质等级证书;
5、审查法人证书及法人委托证书;
6、根据合同性质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履约能力有瑕疵或其委托代理人无有效授权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经办部门组织对合同进行业务性审查,审查的内容为:
1、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约主体资格;
2、是否各方谈判、协商的一致意见,是否符合决策部门的决策意见;
3、是否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4、是否超越业务权限;
5、语言是否准确、通顺。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合同签订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条款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3、条款是否有冲突;
4、条款是否有歧义;
5、条款是否有效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6、条款是否完备。
管理规划部对合同严密性可进行监督审查。
第十六条提交管理规划部审查的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办部门已经对合同进行了业务性审查,涉及财务事项的已经经过财务部门审查;
2、合同当事人均未在合同合同上签字盖章;
3、合同约定的内容尚未实际履行;
4、需要同时附送的材料完备;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期限为在收到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视情况提出法律意见或解决问题的方案,业务紧急的,因尽可能满足业务部门的时间要求,业务特别疑难的,应合理延长审查时间。
第十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风险做出判断,并视情况提出防范或降低风险的对策。该意见不是最终的决策意见,而是业务部门做出决策的重要参考。
第十九条合同报送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批准时,必须将法律意见书做为附件一并报送,根据批准人的要求对采纳部分和不采纳部分进行说明,经办部门合同存档时也应将法律意见书一并存档。
第二十条同一内容合同一般审查一次,由经办部门对采纳部分进行修改,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报送审查的,最多进行两次,审查人对合同文本和审查意见一并保存。
第二十一条审查人对合同审查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章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经理受董事会及董事长的委托,全权处理公司的各类业务,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其他人员对外订立合同,应得到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十三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做好履行合同批准的程序:
1、工程承包合同:
公司本部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承包合同,由公司预算人员审核总造价后,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金额较大的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订合同。
2、销售合同:
公司销售合同,必须注明单价、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回款时间、回款方式等,由公司总经理授权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订有关合同。
如遇索赔、善后处理等有关事宜,必须经合同主管部门和其它合同监督部门讨论后报班子会通过。
3、采购合同:
公司本部大宗物资、设备及其配件的`采购经物资部负责招投标后,再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金额较大的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最后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订合同。
4、其它各类合同批准程序:
公司本部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其他各类合同,经合同业务部门拟定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有必要时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由公司总经理授权签订有关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所属法人单位以其公司名义订立外协工程合同,应严格按公司“外协工程管理规定”有关内容订立。
第二十五条以公司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以其他各种公章签订合同对本公司不发生效力,除非公司追认。违反规定签订合同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公司合同实行合同履约责任制,部门及单位一把手是合同履约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全面、正确履行负责。
第二十八条各签约单位、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应当积极妥善地行使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留置权,否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根据合同性质,合同执行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书面异议,并督促合同对方继续履行。
第三十条对于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合同价款时,须经公司领导审批签字。未经合同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应不予付款。
第三十一条对于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最后一笔合同款项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填写合同履行终结报告,送管理规划部终止合同。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各单位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三十三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三十四条合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主管部门提交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报告,经管理规划部门审查出具意见后,报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解除。经办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合同变更、解除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十六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将变更、解除合同的各种文件、纪要、信函等原件报送合同主管部门。
第七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发生合同纠纷时签约单位应在24小时内到合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以及应对办法;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原则上由签约单位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涉及公司内多个单位的,或签约单位处理不了的,报主管领导协调处理。
第三十九条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合同纠纷,经总经理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及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注意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并考虑有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四十一条合同管理部门处理经济纠纷前,有关签约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产品质量标准、样品或鉴定报告;
4、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四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统一交合同主管部门归档,以备查考。
第八章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订立的合同,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门保管,其副本由各职能部门保管。
第四十五条以公司名义鉴订的一切合同,如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招投标文件的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门保管,其副本由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保管。
第四十六条公司对对外订立合同的人员,属于职务代理的按本办法第五章授权权限执行,属于总经理特别授权的,按一事一委托的原则,由总经理在办公会上授权委托,记录人需将内容写入记录。不经授权的人员一律无权对外订立合同。
第四十七条各授权委托人在被授权的范围、期限内,代表公司对外订立合同,不得将代理事项自行转委托他人代理。
第四十八条发生特殊情况,须外带合同专用章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九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应建立台帐,合同专用章如遗失或被盗,除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外,还应登报挂失。
第五十条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特殊情况下,公司需为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加盖公司印章。
第五十一条合同主管部门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合同管理较差,达不到本办法要求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改进;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困难或造成损失的,由公司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管理规划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以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为依据。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原《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公司下发的其他文件对合同管理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复试等通知 篇7
根据中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选人用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琼国税党组发[20xx]72号)精神,我局对选人用人问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长期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党组都严格按照中央和总局、省局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来开展工作,无论是在省局主导下选拔科级干部,还是自主组织股级干部选拔,均无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问题。
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组讨论决定干部推荐任用人选,坚持党组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决定人选。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无“三超两乱”情况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发现我局存在实有行政编制人数超过核定行政编制人数2名的问题。产生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一直以来按照20xx年12月29日下发的《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国税发[20xx]440号)核定的行政编制60人进行人员编制管理,并无超编情况。20xx年9月19日省局下发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人员编制和职数的'通知》(琼国税发[20xx]211号),其中对我局行政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核定数为58人,较之前减少2名,导致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比核定编制人员多2名的结果。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根据工作需求,本着适应发展、职能整合、优化效能的原则,在及时办理人员退休的基础上,减少公务员招录,以使人员控制在核定范围内。
我局为正科级单位,我局科级及以上干部提拔均由省局主导进行,因此不存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情况。
我局内设机构9个,实际设置垂直管理机构4个,实际设置派出机构4个,事业单位1个,均经上级机关批准成立,无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
我局干部职级待遇均经省局批准后下发,无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情况。
三、无跑官和要官、买官的卖官和说情打招呼情况
我局干部提拔工作均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且我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未发现有跑官和要官、买官的卖官和说情打招呼情况。
四、无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
我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均无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
五、无干部档案造假情况
在我局干部档案管理过程中未发现有造假情况。
六、无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
经查,未发现我局在职干部职工有兼职情况。
七、无“裸官”问题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配偶子女均在国内居住工作,无“裸官”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未发生有违法违规选人用人行为,但与距离更高要求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由于受基层职级职数限制,干部提拔空间较小,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复试等通知 篇8
一、规范招聘流程
明确招聘需求:与外委队伍需求部门充分沟通,详细了解项目或业务所需的人员数量、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等要求,制定准确的招聘计划。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外委人员的岗位和职责,确保招聘的人员能够胜任工作。
严格筛选简历:对外委队伍提供的应聘人员简历进行仔细筛选,重点关注其学历背景、专业技能、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对简历中的关键信息,如工作业绩、项目经验等进行核实,确保简历真实性。
多轮面试评估:组织多轮面试,包括初试、复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等。初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沟通能力和职业态度;复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实际操作或案例分析等测试,全面评估其专业水平。
二、强化合同约束
细化合同条款:在与外委队伍签订的合同中,除明确工作任务、质量标准、费用结算等基本条款外,还应详细规定人员管理、安全责任、保密义务等内容。对人员的'工作时间、加班规定、请假流程等进行明确约定,避免出现劳动纠纷。
设置违约赔偿:明确外委队伍在人员派遣、工作执行等方面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设置合理的违约赔偿金额或计算方式。对于因外委队伍原因导致项目延误、质量不达标或出现安全事故等情况,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加强现场管理
工作区域划分:为外委队伍划定专门的工作区域,明确其工作范围和活动区域,避免与内部员工产生不必要的干扰和冲突。在工作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外委人员了解工作环境和安全注意事项。
工作流程规范:向外委队伍详细介绍公司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要求其严格遵守。安排专人对外委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其工作符合公司要求和标准。
安全管理:将外委队伍纳入公司整体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委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发放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对外委队伍的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外委队伍制定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建立沟通反馈机制
定期沟通会议:每周或每月组织外委队伍负责人参加沟通会议,听取其工作进展汇报,了解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给予解决和支持。同时,向其传达公司的工作要求、政策变化等信息,确保双方信息对称。
意见反馈渠道:设立专门的意见反馈渠道,如邮箱、电话、在线平台等,方便外委人员对工作中的问题、建议等进行反馈。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反馈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外委人员。
满意度调查:定期对外委队伍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其对公司管理、工作环境、合作氛围等方面的满意度。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外委队伍的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
五、实施动态考核
制定考核指标:根据外委队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对每个考核指标设定明确的评价标准和权重,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定期考核评估:每月或每季度对外委队伍进行考核评估,通过现场检查、工作成果验收、员工评价等方式,收集考核数据。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形成考核报告。
结果应用与调整:将考核结果与外委队伍的费用结算、合同续签、业务拓展等挂钩。对于考核优秀的外委队伍,给予奖励和激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外委队伍,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终止合作关系。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外委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调整或辞退。
复试等通知 篇9
一、招新目的
为了保证我校校学生会有新鲜的血液的注入,有足够高素质的后备力量,能更有效地开展学生会工作,实现学生会干部的新老交替,培养和壮学生会干部队伍,保证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同时,也是响应国家提出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能力。鼓励学生除了在学校学习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外,还应多投入学校的各种活动中,积极的锻炼自己,使自己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及培养自己的服务精神,服务学院、服务同学。
二、招新细则
(一)招新对象
20XX届武汉纺织学新生
(二)招新要求
1、承认学生会章程,自觉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心,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
3、有一定的自我锻炼,自我管理意识,有组织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向组织靠拢。
5、对体育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三)招新人数
试用期初步定位20人,最后10人(依情况而变)
(四)招新形式
在招新时间内,申请人将个人简历及申请表交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报名。初步筛选之后,由各部门分别进行面试和笔试,合格后经各部门部长批准方可进入学生会部门工作。
(五)招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XX年9月1214日
地点:食堂侧门
三、招新流程
(一)前期宣传
宣传部利用各种形式告知学生会招新信息;广播台宣传招新信息,并详细介绍各部门的职责;在学生会官方网站发布招新信息;晚上在操场上对训新生进行宣传;走宿舍,对新生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
(二)报名、面试、笔试阶段
1.报名部分(附报名表)
2.面试部分:在指定地点对新生进行面试,并对面试结果给予公平、公正的分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整理面试成绩,挑选40人进入下一轮笔试,并在食堂侧门公布候选人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
面试内容主要如下:
①简单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
②应聘者回答评问题(面试问题见最后)
③对应聘者的某方面的`特殊能力进行现场测试
3.笔试部分:在指定地点对面试入选的新生进行新一轮的`笔试,并对笔试结果给予公平、公正的分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审核确定人员名单:综合面试和笔试的结果,作为最后的标准选拔人员确定入选名单,并上报主席团,主席团审核复查后在食堂侧门公布入选单。
(四)召开新一届学生会成立会
四、总结本次院学生会招新工作
注意事项:
a)各部门要按照分团学生会主席团的统一安排高效的开展招新工作;
b)各部门之间要团结合作,把这次招新工作做好;
c)各部门要发挥自己部门的优势全力挖掘有能力有潜力的新生加入该部门。
面试问题:
1、你认为做学生干部最重要的是什么?
2、谈谈你对学生会的认识,你觉得你进学生会的优势在哪里?
3、你为什么选择体育部,而不是其它部?
4、你觉得学习与工作矛盾吗?说说你是怎样处理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的。
5、谈谈你对学生活的憧憬。
6、曾经有什么社会实践经验?
7、如果加入部门并工作一段时间后,你发现部门的工作比你想象中要繁重乏味,你会坚持下去还是放弃?
8、高中时候有没有社团经验和学生会经验?
9、谈谈生活中你的缺点与优点
10、在学生会里,有时因工作协调,会让你去做苦力类的工作,你如何看待?
11、谈谈对你影响最深的一句话,一个人?
复试等通知 篇10
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特制订教师聘任制度如下: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我申报、教研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任课。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具备大学本科、专科以上学历。
3、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的.课程标准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学校任课教师在接受聘任前,须填写学校教师受聘申请表(姓名、年龄、政治面貌、毕业于何年何校、现职称、职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奖励等,交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本和复印件)。
2、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并征求教研组的意见。单独聘任的教师由学校进行必要的面试和考核。
3、决定聘用的教师应接受学校授课任务,学校单独聘任的教师则应与学校签立聘任协议。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及奖惩
1、受聘教师,享受学校一切待遇。
2、学校单独聘任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历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3、学校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
4、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反之,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赔偿损失。
复试等通知 篇11
1、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分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3、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严禁超期使用。
5、特种设备的档案、台帐、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6、特种设备液位计、压力表警示标记齐全准确。
7、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严禁超期运行。
8、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0、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安全部门申请复试。
复试等通知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七十二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必须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各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分公司必须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总公司安排人员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经理(包括经理、副经理)由总公司提名并提请分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经理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经理必须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必须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能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门经理应与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门经理应与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责任、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并由总公司财务部对其直接负责。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人员、及设立新岗位等。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人事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经理必须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情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副经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拟定报总公司审查确认。分公司部门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确定并发放。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并由总公司统一购买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
4、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分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复试等通知 篇13
1.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三)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总务部安全课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课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总务部教育课及各部门教育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人事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要时安全卫生推进课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
(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5.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切割、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具体要求按照《fhp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fhp临时用电安全守则》实施。
5.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7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发生危险时,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组织抢救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
5.9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5.10各车间、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5.11公司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员工或管理均有权利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5.1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和复审
5.12.1各车间、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工作。
5.12.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5.12.3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由各部门向安全卫生推进课提供需要复审、初审的人员名单,人事总务部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课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培训和考核结束后,将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安全卫生推进课或教育,证件发放由两个课负责安排。
5.12.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件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应当至少提前1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卫生推进课。
5.12.5各部门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在招聘入职时由公司人事部门和部门各级担当管理进行证件的审核,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要求的一律不得招聘使用,各部门招聘的特种作业人员最终由安全卫生推进课核准后,纳入到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册进行有效管理。
5.12.6参加外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到培训机构指定地点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的方可参加培训。参加公司内部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由人事总务部教育课发给相关资格证后方可独立作业。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
5.12.7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凡是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特种作业操作证》。
5.12.8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岗位须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内调动仍从事本工种作业,原发操作证继续有效,由调出部门通知接收部门备案。公司内调动不再从事本工种作业人员,由调出部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送交主管部门备案。
5.12.9特种作业人员从集团其他分公司调入本公司的,应在调入的当月纳入到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范围。
5.12.10特种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可由自己保存原件,但必须向公司和所在部门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考取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由总务部安全课或教育课负责保存原件,但必须向作业者提交有效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退休,应交回特种作业资格证给到公司的安全部门存档。
5.12.11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提交详细的工程作业方案和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供本公司各级安全人员、管理进行参考确认。外来公司因工作需要,携带到我厂的特种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牌无照、损坏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禁止带入本公司范围内使用。
5.12.12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总务部安全课及各工程所在的部门应将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通过合适的方式传达到外来作业的单位和人员,明确安全责任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安全作业。
5.12.13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章行为,本公司任何人员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必要的情况下由公司对当事人或外来单位进行处罚。
复试等通知 篇14
一、时间
周四晚19:00~21:00
二、地点:
院三楼大会议室
三、评委:
党委副书记王创峰、团总支书记刘会军、全体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
四、面试形式:
(一)竞聘演讲,时间:3~5分钟
(二)即兴问答(问答题目由领导、老师自拟),时间:3~5分钟
五、面试流程
(一)竞聘者采用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
(二)工作人员按顺序安排竞聘者进入面试房间,下位面试者在门外做准备,其余人员在指定地点等候;
(三)进入面试房间后,竞聘者自觉进行竞聘演讲,演讲结束后,等待老师示意,开始即兴问答;
(四)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评分结果供换届小组参考;
(五)面试结束后,竞聘者即可离开,等待公示。
复试等通知 篇15
活动名称:
数学科学学院学生会招新活动
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1至24日
活动安排:此次招新活动主要分为宣传动员、招新流程和试用考核三大块,其中招新流程包括动员大会和招新面试两大块。
(一)宣传动员
9月11号,联系09级各班辅导员下发招新通知,提前做好学生会招新活动预备宣传。
9月12日,宣传部做好招新宣传海报、学生会部门构成宣传单、面试申请表、面试评分表等,并及时将学生会宣传单发放到09级同学手中,充分做好宣传工作,让每一个同学都了解此次招新活动。
(二)招新流程
①招新动员大会
9月13号晚上7点,定于博学南楼E101教室,进行招新动员大会。动员大会流程大致为:1.主持人介绍数院学生会概况;2.由主席团做动员报告;3.分别由9个部门做部门职能介绍,进行前期招人宣传;4.答疑时间:由09级同学就学生会工作、发展等方面进行咨询、提问。
②招新面试
9月20号上午8点半,定于博学北楼C楼一楼和二楼教室,进行09级同学学生会新成员面试。
预定时间3个小时,面试采用评分制,各评委根据评分规则对面试者进行评分,满分100分,最后累加各评委给分,取平均值,即为面试者得分。
此次学生会09级新成员采取试用淘汰制,面试后先招计划试用人数,考核审查期由各部制定,但不能超过一个半月。试用期后,综合评定,确定各部新成员。
(三)试用考核
9月21、22日,各部门统计面试者分数,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9月23日,宣传部联合各部门,将招新结果在大一生活区张榜公布,并下发各方面工作开展通知。
9月24日,各个部门各自组织09级新学生会成员展开部门会议,并安排好接下来的学生会工作。在试用期结束后,最终确定各部新成员。
-
为了您方便浏览更多的复试等通知网内容,请访问复试等通知